一個簡單的算數問題
一早 blogging 的時候,看到了這篇文章 why you can’t understand?
於是,又想起學數統的二哥,老喜歡拿數字、統計來分析問題。
他說了:中國人總愛講南京屠殺的仇恨有多痛。那麼讓我們來算一算。所謂南京屠殺死了多少人?說的最高的數是 30 萬。好吧!就算把整個中國所謂的八年抗戰全算了上去,官方的數字是死 200 萬人。 (這其中不知有沒包含,讓黃河抉堤淹死的 10 多萬) 200 萬除以 4 億 5 千萬是多少?是 0.4%。那我們來算 12 萬除以 600 萬是多少?是 2%。如果以當年一個家庭平均有 5 口人來算,相當於每 10 個家庭之中,就有一個家庭有人遇難。也就是說,當年迎接祖國大軍,送走了日本狗,迎來了中國 x 的台灣人,在 228 事件中,換得是 10 個家庭中,有一個家庭有人在中國的接管之後遭到殺害。請問千分之 4 與百分之 2 誰殺的多?誰會造成留下更深的仇恨?然而,台灣人真的是很善良,只一代代的口耳相傳著,不要談論政治,不要去碰政治。就這樣過了兩三代,台灣人依然不能站起來說,我的祖國是台灣?
中國人要口口聲聲講南京大屠殺的仇恨,為何不去談談文化大革命中,死亡了幾千萬人?喔!難道是說因為遭不同種族人所殺才是殘忍,自己同族互相殺就不算殘忍了?可台灣民族從也不曾是所謂的中華民族啊?估且就不論中華民族這一個名詞根本就是一個後設的神話名詞。如果,中華民族這一個詞可以成立,那我們也可說在美國的這些各種族就是同為阿美利堅民族一個民族囉?
中國人老要說台灣是中國固有的領土。請問?中國在那一年那一朝固有過台灣了?怎不自己去瞭解,中國人如何處理固有領土的。請看這篇文章:江澤民簽署「中俄邊境密約」駭人聽聞 。
這是中國人一貫的雙重標準。江澤民在美國的大學演講說,我們也講民主,台灣人也可來中國選國家領導,不過不能當總理,只能選副總理。當場聽眾爆笑,江澤民還以為自己講的很好。殊不知,聽眾是在笑他講的這種有條件設限的假民主。果然,提問的學生問他,為甚麼民主的選舉還要設限?他無法回答了。原來,中國人的思維永遠是,衡量自己的標準是依我自己的。衡量別人時就大聲疾呼的講公平。
別人的老婆一審有罪該下台,自己一審有罪要選到底。更可笑的說法是,如果當選了,就能證明自己是清白的。這是甚麼邏輯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