Blog是個人化的表演舞台

個人網站的型態,最初源自於 WWW 之前的 BBS 佈告板系統,而 WWW 發展之後很快的就有 Guest Book 留言板、公告欄、News 消息版、討論板以及更精進的 Forum。其他資料性的如檔案上傳、下載,連結與目錄等,許多同步併行發展的系統。網路上社群的活動,由最初的聊天房、Forum、網路報、個人網頁等活動,逐漸的因為個人發表的需求走出一個 Blog 的型態。Blog 型態被注意到之後,程式的研發也逐漸深入。對應的許多 Social BookMark、Feed Host、Blog log 也跟著發展了出來。
的確網路上最多的還是獨立的個人。超大的網站再怎麼強,再如何的產製出多少內容,終究敵不過超大量的個人網站。這是長尾理論的基本道理。Blog又既然最適合於個人的發表。經過妥善設計的介面,幾乎可讓不需多少電腦相關基礎知識的人都能很容易的使用。因此,人人都能來布落格一下。然而,成也在個人,逐漸的 Blog 要會式微,問題也會在個人化。
其實,Blog的設計本身並不是完全只考慮個人使用。格主之外的讀者並不是只能有 “回應” 一條途徑來參與部落格的活動。但是可見的所有部落格,幾近全部都是由格主一人,頂多邀請了極少數的人參與成為協同的作者,都是以這樣的方式在運行。部落格差不多就等於個人網站的代名詞了。參與的方式頂多也只有 Comment 回應、TrackBack 回溯、Link 連結與 email feed 電郵回文。整個布落格總也是就集中在於由一個人來發表所主導。部落格是否能夠訪客盈門,主要當然在於格主是否相當的創造力與分享。創造的方式固然很多,任何一項的藝術技藝表現都行,提出來與別人分享。那怕是別處抄來的東西,就不能免的必需要由格主來先發表出東西。癥結就在於這一點。布落格的設立實在是太容易了。幾乎是任何人都能很容易的就部起來了。應該也不至於會到了人人一個部落格的程度。不過終究是會到了部落格多到無以勝數的地步。固然,部落格是由格主所主導。可是觀眾與讀者絕不會比格主不重要。要是完全沒人鼓掌的部落格,差不多所有的格主沒多久就自覺冷清的玩不下去了。而訪客盈門的部落格,逐漸的也會為了不時的要產製一個新貼而成為一種壓力。就別說這是一件多麼大的個人興趣了。初時,也許文思泉湧,慢慢的變成隔天才有新貼。不知何時就變成隔週了。可是,人人自有一格啊。每個人都在絞盡腦汁的想出些東西來讓人分享。都期盼能有多些訪客上門。

當然 ,布落格的主人並非不可以這樣的心情來運行本身的部落格,反正我是自己寫的高興就好,管他有沒有人來參觀,管他有沒人來回應。如果真的是這樣,那就自己整理自己的文件,也不需要設立部落格了。其實,不能免的,每一個設立部落格的格主,不免都是有些發表慾的。

部落格之 所以盛行,在於個人化的表演舞台特質。可若是式微,也正會因為此一過度個人化的因素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