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06是梅毒治劑,台灣則是有606媒毒

606梅毒治劑是一種 1910 年被發現的治療梅毒的藥劑。得名的來源是此一藥劑的發現者,在他尋找梅毒治劑的實驗過程中,千百個實驗培養皿中,編號 606 的培養皿發現了他所期待的效果。於是,用在這培養皿上實驗的藥劑後來成功的發展成為梅毒病的治療藥劑。藥名最初就取名為 606。
台灣的總統選舉完後,當選的候選人夫人周美青,持續的搭乘她日常上班工作的606號公車。於是,各家媒體們紛紛各自成立 606 採訪專案,專責追逐周美青搭乘上班的 606號公車,於是眾家媒體群集成毒。
媒體這麼做,並無不當。問題該是在成為新聞事件的行為人吧 ?
只是,在台灣媒體早就成毒本屬不爭的事實,因此我們就來看看這件台灣的 606 媒毒案將會如何落幕。

台灣啊~ 不要為我哭泣!

其實,票還沒投,本也知道這回的選舉會輸,至於輸的慘是出乎預料。

原本,在台灣殖民了五十年的國民黨,經由高壓統治與全面性的洗腦教育之下,早就把本地人教得全忘了自己原始的血源,更把這一地的人都教了一整套國民黨的價值觀。於是,讓人難以覺醒的,都以他們所賦予的價值觀來衡量所有的事務。在那樣的價值觀之下,帶著槍桿子來的外來政權的人才是優越的,於是該他們或經由他們所認可的人才能來當台灣的領導人,至於被認可的頂多也只能當副的。就像江澤民說台灣的領導只要認同一中,也可來中國當領導人,不過只能當副的。

不只是這樣根深蒂固的洗腦教育,再加上累積數十年殖民過程所累積的驚人資產。動用起來,他們可不曾想到竟然會有兩次選輸給台灣人。於是,選輸了就不甘心的鬧。街上鬧的不夠,還在所有可能的議事會堂上鬧。鬧的不夠還動用所有同聲氣的媒體,持續的抹黑。總算也推出了一個九足神化的人選,經由極盡所能的保護與美化。美化到沒政積也能說成譬如 : 台北的捷運 12 年來不間斷的提供服務。一句話就把創世界紀錄的第一個全市淹水的地鐵的責任全忘了。反而,把事後的重建說成是偉大的成就了。龐大的資產動在海外國國的選民機票上,那也只是九牛一毛。當然啊,他們都會說機票是自己買的啊,不然拿給你看。可沒說,回了僑居地就有很多人會以機票再去領回旅費。

在這樣的基礎條件下,與紛亂八年的情況下。其實,許多人都看不下去了。既然你要鬧,既然都是你行。你要鬧人家的媳婦不可去美國生產當美國阿公。那你能做到以同樣的標準來審查,自己也別當美國人的老爸?
你們阻檔政府的常規運作,甚至於連國家總預算都要阻礙,再來說人家不會搞經濟。
也許,你真的不知道,其實是有不少的人,忍著淚不去投票,就是好讓你再重新坐上位子。才好讓你們能看看,我們就算輸了也不會跟你們一樣那麼 low 的到街頭上去鬧。同時,也給你的機會全都讓你掌控了,做不好,那麼下回就很難再給你機會了。

民主風範的展現

熱愛台灣祖國的朋友們~
謝長廷雖然輸了這場大選,可是完全展現了自由民主的風範,這是以前在國民黨身上看不到的。
朋友呀!不要哭泣,擦乾眼淚反省向前走。無論如何,從黨外,從美麗島,從監獄,一步步走來推動自由、民主的民進黨,都不是國民黨可以相提並論的。
雖然,經過多年的努力,我們仍然很難突破國民黨統治台灣五十年對台灣人民所完成的洗腦成就,很難對抗國民黨長年所架構的大中國思想與價值觀。更難以對抗國民黨幾十年下來所累積的雄厚資產,以及國民黨一再的在每次選舉撒下來的重金輔選與固票的行動。
人民也曾經給過國民黨幾次的教訓,但我門所期待的人選,終究敵不過藍媒刻意的抹黑。絕大多數的人們只能經由媒體取得相關的資訊。還真以為曾經當權八年的阿扁真有多爛,而決定給他一次教訓。人們似乎沒太感知過去的八年來,依然掌握著累積了五十年所建立的地方組織與派系勢力的反對黨,如何一再的干擾才剛接掌政權,一路走來依舊如同幼兒學步的民進黨。

Anyway,選輸了就是輸。我們還是要展現民主的風度。

在此也祝馬英九當選第12屆台灣總統。

馬英九雖然當選我國總統了,仍然請你把綠卡問題釐清楚

馬先生在綠卡有無效與是否仍具有美國永久居留權的爭議不明的情況下,當選我國總統了。

不知道是要全民仿效,有為者亦若是。大家都想盡辦法也來去辦美國綠卡。還是,總統選舉也都確定了,請馬先生也能去向美國政府確實的拋棄你的美國永久居留權。

馬英九的答覆很明白:綠卡已經失效。誰說不能選總統?

綠營所攻擊的是馬英九有無美國綠卡。

馬英九與他的競選總部的答覆都很明白:綠卡已經失效。綠卡已經失效這一點大家都沒有疑問了吧?

失效的是曾經擁有的美國綠卡,至於,是否還保有美國的永久居留權,這一點大家都沒問啊。就像馬英九說蔣經國當年也沒問他有沒擁有美國綠卡。所以,你不用問他蔣經國知不知道他當年有無美國綠卡。

總統副總統選舉罷免法 第 27 條第三款規定的是具有外國國籍者不得申請登記為總統、副總統候選人,法律上又沒規定具有外國永久居留權者不得登記為總統、副總統候選人,也沒規定持有綠卡者不得登記啊。

所以,你怎可說馬英九持有美國綠卡,你更不能說馬英九是具有美國的永久居留權者不得選總統。

小心!任何人再說馬英九持有美國綠卡,就是以謠言意圖使人不當選,違反總統副總統選舉罷免法 第 90 條。說一次就要被告一次。

正確的說法應是:曾擁有過綠卡者,若未經主動放棄亦未被撤銷之前,依美國國務院網站資訊其永久居留權仍屬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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