貝茲法視力改善的座談會 — 2011年

賢哥的貝茲法視力改善講座,今年只辦座談會。
現已確定,1o/18/2011(周二)下午一點到五點,在台北市東區將會有一場貝茲法視力改善的座談會。能對外公開的14個席位,將優先讓曾經參加過講座或座談的前學員,若仍有空位的話,也可考慮讓沒參加過的人仕參與! 

想參加的人,請在本文回應中報名。

  1. 除了名字外,也請告知您曾參加過那一場的講座或座談(年、月、地點)?
  2. 最想問賢哥的問題?
  3. 您認為視力改善仍有限的主因是什麼?
  4. 賢哥在回台後,若確知調整出空檔的話,可能在10/15(周六)排出三小時與有意願的人仕會面座談,地點會選離捷運站極近的餐飲店,您最想安排的時間是什麼?(請注意,這項安排需等到 10/13左右才能確定是否可行,所以盡可能報名 10/18 那場。)

10/16午夜前,將以電郵通知詳細的會場地點!

0930 公告 : 因為報名的人數已超過預訂人數. 不再接受報名, 原報名者是否能安排得洽當時間與地點, 目前仍尚未確定. 
若賢哥能排出另外的時間?往後報名者才會被列入考量!

斜交坡還是順向坡, 泡茶還是打麻醬

管它甚麼斜交坡順向坡,
管它是打麻將還是泡茶.
最後只要搬出龐大黨產的一小角, 再加上幽靈人口就可威力無窮.

台灣人永遠只能認賊作父了.

夢中家的屋子

這是我給家中的兩兄弟預設家屋的草圖。
在我國人口綢密,並且高度的集中居住於台北盆地的情況下,想找個能蓋個這樣的屋子的地方就相當不容易了。
因為,若想蓋麼兩棟大約 150 坪的房子費用頂多800萬,可若是想在台北附近找個能蓋這樣規模房子的土地。哈哈,別說笑話了。
到偏遠的鄉下去找這樣的地,大約四分地就夠。至於,土地的價格就高低不等了。幾乎就是離台北越近的就越貴,最低的也許還不用兩百萬。問題是,真有這樣的合適地點,在當地如何建立生活經濟。

呵呵,就當做是作夢吧!

別說我是要去建兩棟,自己住一棟,另一棟是民宿了。

拾得了遺失物

上個星期,在捷運永春站拾得了一個皮包。說實在的,要是我知道皮包裡頭有些錢,還真想就給私吞了。
心想,搞不好是那個調查機構在進行遺失物的拾得調查測試。就只拎著包包往捷運站的詢問處了。看著站台的服務人員打開包包,清查內存物,才知除了身份證、駕照、健保卡之外還有信用卡、金融卡。也還有現金 2248 元。

花了一些時間,完成了登記。持著登記單就上車了。

其實,拾獲遺失物,依據民法的規定如下:

第 805 條 遺失物自通知或最後招領之日起六個月內,有受領權之人認領時,拾得人、招領人、警察或自治機關,於通知、招領及保管之費用受償後,應將其物返還之。
有受領權之人認領遺失物時,拾得人得請求報酬。但不得超過其物財產上價值十分之三;其不具有財產上價值者,拾得人亦得請求相當之報酬。前項報酬請求權,因六個月間不行使而消滅。
第一項費用之支出者或得請求報酬之拾得人,在其費用或報酬未受清償前,就該遺失物有留置權;其權利人有數人時,遺失物占有人視為為全體權
利人占有。

其中,第三項的遺失物留置權可能是才剛修訂的條文,今年秋季才會開始實施。至於,報酬請求權則是行之有年的法律。
說真格的,既然沒將這遺失物私吞了,還會想要行使報酬請求嗎?我相信,這樣的例子該也不多吧?

當天搭上捷運之後,才沒過十幾分鐘,就接到失主打來的道謝電話。還向這失主開了個小玩笑,說了:真可惜,還以為你不會去領,那麼半年之後這包包就歸我所有的了。

支那人賊性難改

資訊來源 udn
支那福建泉州市豐澤區台辦主任倪子川,隨福建團來台旅遊參訪,涉嫌在超商偷竊兩條共 199 元的BB霜,折合人民幣約50 元,被移送法辦,檢察官複訊後請回。

看起來,支那人這種賊性難改的本質,顯然與我們的 DNA 有很大的不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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